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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歐陽晶 胡文星 羅春強
  本報訊(記者歐陽晶 通訊員胡文星 羅春強) 今年以來,江西省南昌市東湖區檢察院在未成年人刑事檢察工作中,著力加強量刑建議機制建設,提高了建議準確率,保障了未成年涉案人員合法權益。1月至11月,該院在未檢案件中提出量刑建議27件,提出率100%,被一審法院採納26件,採納率為96.3%。
  該院代檢察長杜迎春向記者介紹,針對未檢案件的特殊性,該院從量刑要素收集、建議審查和審批三方面入手,建立健全了工作機制,提高了量刑建議的質量。
  圍繞量刑需要什麼,該院建立量刑要素收集機制,站好“前沿哨”。該院利用捕訴監防四位一體的未檢辦案模式,明確由同一名承辦人辦理同一案件的審查批捕和審查起訴,強化批捕引導偵查,在審查批捕階段即向偵查機關發出提供法庭審判所需證據材料意見書,要求偵查機關提取和固定量刑證據,如故意傷害案中被告人是否有能力賠償、盜竊案中是否採用破壞性手段、共同犯罪中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作用等,查明法定和酌定量刑情節,全面掌握相關量刑要素,為量刑建議打好基礎。
  圍繞量刑證據有什麼,該院完善量刑建議審查機制,當好證據“審核員”。嚴格審查證據的客觀性、合法性和關聯性。在文書製作環節,不僅要求明確涉案罪名、犯罪情節和適用法律,同時明確案件處理意見、量刑情節,說明量刑建議理由。今年4月,該院在辦理徐某涉嫌搶劫一案中,發現公安機關在看守所訊問徐某時,未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場。辦案人員於是發出糾正違法通知書,要求公安機關在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場的前提下,重新到看守所訊問犯罪嫌疑人。
  為加大對量刑建議的質量把關,該院還完善了量刑建議的審批制度,逐級設置“把關人”。在審批環節上,區分案件類型和法定刑輕重等不同情形,實行案件承辦人、部門負責人、分管檢察長分級審批,必要時提交檢察委員會討論決定。對量刑情節隨著訴訟進程可能存在變數的情形,分別準備不同的量刑建議方案。  (原標題:量刑建議採納率高達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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