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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中央印發了《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條例明確提出,六種情形人員不得列為考察對象,其中包括配偶已移居國(境)外,或者沒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考察地方黨政領導班子成員,應當把有質量、有效益、可持續的經濟發展和民生改善等作為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防止單純以經濟增長速度評定工作實績。條例自發佈之日起施行。(1月16日新華網)
  “裸官”,早就成了社會所關註的熱點。有一些手握重拳的高官,自己隻身混跡於國內官場,而配偶子女都成為了擁有他國國籍的“外國人”。試想,讓“光棍”官員來帶領我們中華民族實現偉大復興,現實嗎?這些“崇洋媚外”的官員來怎能一心一意地為群眾謀福利,怎能殫心竭慮地為國求發展?中共中央此次出台的《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為的就是終止官場“光棍兒”們這種打國家和民族臉的行為。
  事實證明,“裸官”是大貪大腐的高危人群,大量貪官為謀求後路,的確提前將配偶子女移民國外,財產轉移國外。沒有了後顧之憂後,這些“光棍兒”們就可以放開手腳“大幹一場”了,東窗事發時腳下抹油、出逃海外,而且一旦出逃,由於中國的法律制度和其他國家法律制度的差異,追捕更是困難重重,以至於他們中的絕大多數都成功的“逃出生天”。留下一堆亂攤子和一個個黑窟窿,讓國家政府來收拾殘局。
  然而,筆者認為,經濟上的貪腐儘管對國家的危害非常大,但這卻不是最危險的。就官場“光棍兒”而言,無論其是否存在腐敗事實,這種“光棍兒”行為本身,折射的是本應對國家負責的官員,卻帶頭對自己的國家失去了信心,甚至作出損害國家利益之舉,這種影響的危害遠勝於他們因腐敗而帶來的經濟問題。
  一個公民最基本的素養就是愛黨愛國,作為一個公務人員、一個國家幹部更該如此。那些口口聲聲愛黨愛國的官場“光棍兒”們的行為對於中華民族可以說是具有毀滅性的危害。在他們的“引導”下,人們對國家失去了信心,連信心都沒有瞭如何能為實現“中國夢”而付出努力?
  《條例》的出台向官場的“光棍兒”們亮出寶劍,更重要的意義在於《條例》的劍直接指向了因“光棍兒”的存在而產生的對國家對民族的消極影響。好的政策規定,就要有嚴格的落實,在出台了政策的同時,一定要加強監管,以防有漏網之魚的出現。若發現違反規定的情況,一定要拿出鐵腕手段,嚴厲問責。只有這樣,才能根治我過官場的“光棍兒”現象。
  文/龐儼哲  (原標題:《條例》的劍直指官場“光棍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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